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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甘肃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七条 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生源省公布的考生类别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2B(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江苏省投档规则,学业水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一条 侦查学、边防管理、治安学、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安全防范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按照普通类专业招生。
第二十二条 侦查学、边防管理、治安学、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属于非公安类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因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需要,入校后学校将统一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对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兼顾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建议考生在填报上述5个专业志愿时,请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选择报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我校考生人数和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确定我校的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范围一般为100%—120%。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
第二十五条 学校监狱学专业录取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5%。其他专业男女比例原则上不予限制,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适当控制比例。
第二十六条 我校2020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学专业还必须符合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九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顺序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的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条 为便于管理,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
第三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100分(满分150分)或80分(满分120分)以上方可录取。报考法学(涉外法治方向)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75%。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以统考成绩计分,各省(市、区)统考成绩最低要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使用“排序成绩”投档的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其他类型成绩投档的,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队(足球)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异议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国际经贸规则(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人工智能(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网络空间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公安视听技术(本科) | 工学 | 公安技术类 |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信息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经济统计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安全防范工程(本科) | 工学 | 公安技术类 |
网络安全与执法(本科) | 工学 | 公安技术类 |
刑事科学技术(本科) | 工学 | 公安技术类 |
绘画(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新闻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告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侦查学(本科) | 法学 | 公安学类 |
治安学(本科) | 法学 | 公安学类 |
边防管理(本科) | 法学 | 公安学类 |
禁毒学(本科) | 法学 | 公安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 | 法学 | 政治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知识产权(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监狱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大学录取结果通常在填报志愿后15天到一个月内公布,具体时间因批次而异,查询方式包括学校官网、教育考试院网站等。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与批次关联
高考录取批次主要分为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四类,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
本科提前批:最早可在7月上旬查询结果,一般在填报志愿后约15天。
本科批:录取结果在7月中旬陆续公布,周期约25天。
高职专科批:录取结果发布时间较晚,通常为7月底至8月中旬,需一个月左右。
具体日期需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通过官方渠道关注动态。
甘肃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管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甘肃省省属的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院校、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院校、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全国“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成员、甘肃高校法学教育联盟会长单位。
学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最初在兰州市自由路4号办学,1969年更名为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北湾五七干校,迁至靖远县北湾。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迁至兰州市安宁西路,开办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学校恪守“崇德明法、弘毅致公”的校训,薪火相传、励精图治,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13万余人,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法治人才,是祖国西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毕业生遍布党政机关、公检法司等部门。从山南到海北,从海平面到世界屋脊,数万名甘法大毕业生扎根祖国边防,以浓郁的爱国情怀、顽强的艰苦奋斗,赢得了“甘政戍边人”的美誉。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和兰州新区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共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45.23万平方米。现有纸质图书157万余册、电子图书89.58万册,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亿元。设有15个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预科生100人,留学生26人。现有本科专业4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甘肃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有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安全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省级一流学科(其中法学学科为甘肃省优势学科,证据科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为甘肃省特色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哈萨克斯坦法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30余所国外高校及吉林大学、青岛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中国政法大学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是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的发起成员单位。
学校拥有一支学科专业相适应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59.03%,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占93.73%。师资队伍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4人,甘肃省优秀专家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9人,甘肃省“飞天学者”20人,陇原青年英才3人,甘肃省教学名师12人,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11人,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30人,甘肃省外国专家“敦煌奖”1人。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建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甘肃省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甘肃省数字法治产业研究院等17个省部、厅局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67个校级非在编科研机构,4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近五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40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7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1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4项。学校主办《甘肃政法大学学报》《西部法学评论》2份专业学术期刊,其中《甘肃政法大学学报》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学校积极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疆治藏治边方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有效发挥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智库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开展国别法治比较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提供服务;充分发挥证据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中心、平安甘肃建设研究院、法治甘肃建设理论研究中心等科研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办博士研究生教育,持续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整体推进学校专业水平提升。加强“新文科”“新工科”建设,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坚持立足甘肃,面向全国,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努力把学校建成西部一流,国内有重要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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