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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河交通学院录取时间及查询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时间:2025-06-27作者:小小酥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2025年黄河交通学院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黄河交通学院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黄河交通学院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黄河交通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黄河交通学院录取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黄河交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黄河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黄河交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zjtu.edu.cn)

黄河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1. 对口本科;

  2. 艺术本科;

  3. 本科二批;

  4. 对口专科;

  5. 高职高专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摘自黄河交通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同分数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汉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自汉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自汉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黄河交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黄交院教学202051 号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为学生提供更多成才机会。

2.自愿申请,条件审查,规定时间,宏观控制。

3.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条 学生在校修业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否则所取得学分无效。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所缺修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由学生本人在规定修业年限内申请补修,否则不能毕业。

第四条 各学院(系、部)应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规划和专业学习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拟转专业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申请转专业时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及格及以上。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适当予以照顾:

1.入学后发现存在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2.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或者不适应原专业学习要求,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3.确实有专业特长者。

4.退役后复学或休学创业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2.跨录取批次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5.录取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6.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生;

7.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8.其他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

第八条 学校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情况,经学生同意,在必要时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初进行,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拟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填写《黄河交通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并递交到转出学院(系、部);

2.转出学院(系、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条件审查,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院长(主任)审批;

3.转入学院(系、部)院长(主任)审批;

4.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教务处;

5.教务处统一汇总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6.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转专业的,由教务处通知转出学院(系、部)、转入学院(系、部)和学生,由转入学院(系、 部)安排学生到相应专业班级学习。转专业手续应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完毕;

7.教务处将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送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将转专业学生信息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校内学籍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异动;

8.教务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变更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期如有变化,以新办法实施为准。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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