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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飞行学院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江西飞行学院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江西飞行学院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江西飞行学院进行查询。
考生需登录江西飞行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江西飞行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江西飞行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jxfu.edu.cn/)
江西飞行学院参加2025年江西省提前批本科、普通本科、体育类本科批次招生。
江西飞行学院参加2025年河南、广东、河北、山东、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云南、广西、山西、福建、重庆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本科招生。
我校暂无艺术类专业招生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按照招生省份教育厅及省级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暂无限制,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看待
江西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规范转专业办理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转专业应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目的。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招生类别、转出专业类别与转入专业类别等应符合当年招生规定。
第二条 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新生,且入学满一学期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同时学生第一学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无挂科情况,且考试成绩班级排名需达到前30%;
(二)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入(复)学时已无原所学专业或无对应年级接收者;
(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生理缺陷等,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因参军入伍而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在入(复)学时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
(五)因创业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须提供休学创业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转入专业特长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
(七)经学校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低学历转向高学历的;
(二)按文史/历史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理工/物理类考生的专业;按理工/物理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文史/历史类考生的专业(以招生当年各省招生计划为准);
(三)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别的、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如国际合作办学、各类单独招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转学生等)或招生录取时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五)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超出办学接收能力的;
(六)校企合作录取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八)其他经学校认可的不可转专业者。
第四条转专业程序:
(一)教务处每年十一月上旬向各二级学院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规定转专业学生范围、基本条件等。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确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比如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上限、对申请者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工作细则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原则上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限额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数的15%;
(二)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后,于每年十二月上旬面向学生发布申请转专业的通知;
(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当前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填写《江西飞行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学生当前所在二级学院在新生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完成后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初审名单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四)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在新生第二学期第一周内
根据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考核、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后报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转入二级学院确定的拟转专业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全校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批准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五条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年级的有关要求缴纳学费。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但需换领新学生证。
第六条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原专业所修读的课程,依照学校《转专业学生课程及成绩认定办法》进行认定,对现专业未修读课程,进行补修。教务处将根据补修课程开课情况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班级,期末跟班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业成绩档案。
第七条转入二级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完善工作,确保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籍变更和电子数据上报工作由教务处完成。
第九条 校纪检督查部门及教务处对转专业工作开展监督监察,确保转专业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调档比例一般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若学校投档的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数量不足,学校将参加当地省份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3.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已显示了该省的排序规则分值,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如考生生源地没有相关规则政策,物理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的顺序,以单科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录取;历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的顺序,以单科成绩排序,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同专业组的专业之间不得相互调剂。
4.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江西飞行学院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学校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在本科提前批次,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则按照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江西飞行学院”。
5.休闲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休闲体育专业按本科普通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使用招生生源地省份普通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生源地省份体育专业统(联)考成绩,不分专业组及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均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位序比较,高者优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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