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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应用物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今年共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四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浙江、山东两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九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分专业依次比较高考实考分数、文理科奖励分、选考科目等级、数学科目分数,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A、AB+。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密码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智能交互设计(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智能医学工程(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金融科技(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人工智能(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网络空间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邮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邮政工程(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信息安全(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电信工程及管理(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数字媒体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网络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机械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应用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大学录取情况一般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1-2周内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因省份和录取批次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一、不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我国高校录取按批次进行,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的公布时间逐步延后:
提前批(军事、艺术、体育等特殊院校):通常在7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本科批:多数省份在7月15日前后开放查询。
征集志愿:一般安排在7月20日至8月初。
高职专科批:录取结果最晚,大部分省份在8月10日-20日之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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