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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因贷款类型和办理阶段有所区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时,需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预申请的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面,首贷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同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需准备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针对新生)或学生证原件,若为在校生也可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若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双方户口簿原件都要携带。
续贷相对简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前往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的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大一或研一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从系统在线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表中贷款合同到期日按学制对应填写,最长期限不超2047年9月20日,还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续贷学生则需准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学生要登录系统撰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阐述一年来思想、学习进步情况,由学院审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高中、中职或县级资助中心提交预申请。
线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或APP,填信息、提交申请,打印签字的申请表(未预申请需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现场办理:首贷需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签合同,领《受理证明》;续贷可一方办理或远程操作。
高校录入回执:学生将《受理证明》交学校,学校在10月10日前录入系统。
贷款发放:审批通过后,资金划至高校,剩余存学生账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办银行卡:提前办理经办银行(如中国银行)银行卡并开通手机银行。
线上申请:登录银行APP,搜“国家助学贷款”,填信息、传证件,人脸认证后提交。
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在APP签合同,收银行审批结果和入学验证码。
入学确认:学生提交验证码,学校确认后,贷款划至高校,余额存学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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