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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分两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申请,然后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则是学生登录高校指定系统申请,提交材料后由学校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合同。
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和校园地两类,申请流程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或 “国家助学贷款” APP 注册申请,导出申请表,与共同借款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户籍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可线上操作或现场办理。开学后交电子回执给学校,逾期作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登录学校指定系统申请,首贷需完善信息,续贷直接登录。首贷提交申请表、家庭困难认定表、证件复印件等;续贷交续贷申请表。学校审核后,组织与银行签合同,贷款优先抵扣学杂费,剩余转学生账户。
助学贷款毕业后利息计算时间因贷款类型而有所不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比如2025年7月毕业,从当年9月1日起,利息便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在还款方面,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正常结息日为每年度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毕业后通常有3至5年的还本宽限期(不同地区、不同年份政策可能有差异),宽限期内可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宽限期时长,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举例,贷款期限为8年,毕业时剩余贷款期限只剩4年,那就不享受完整5年宽限期,需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偿还本金与利息。若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在毕业当年7月31日或9月1日前(各地规定有别),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继续享受贴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自毕业(或结业)下个月的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同样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例如2025年6月毕业,从7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若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应及时向高校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就读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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