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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时间:2025-07-20作者:歹匕亼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西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西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西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对待。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实时模拟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凡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
对于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梯度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有关省份实施新高考方案和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相应制定了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江苏省录取规则: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和等级须满足学校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选测科目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按照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含附加分)成绩排序录取。
新疆内地班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与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差(投档成绩减去不同特征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所得的差值)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如果分差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市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艺术类招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采用生源省份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一)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且无文化课位次的,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如上述录取规则与当地成绩折算、排序规则、投档办法不一致,则执行当地规则,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同分,再依次参考:专业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其他
外语要求: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不限语种。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公安类专业体检审查依据和标准: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
男女生比例: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西北政法大学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广播电视学(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刑事科学技术(本科)工学公安技术类
商务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管理学公共管理类
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管理学电子商务类
审计学(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财务管理(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市场营销(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编辑出版学(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本科)文学新闻传播学类
侦查学(本科)法学公安学类
治安学(本科)法学公安学类
国际政治(本科)法学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法学政治学类
社会学(本科)法学社会学类
社会工作(本科)法学社会学类
法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金融工程(本科)经济学金融学类
经济学(本科)经济学经济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金融学(本科)经济学金融学类
哲学(本科)哲学哲学类

西北政法大学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从高考成绩公布到最终录取结果出炉,通常需要15天至1个月不等,完整录取周期可能持续40天左右。具体时长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考生需结合本省招生办公布的时间表主动查询。

一、各省录取时间差异较大

不同省份的高考录取日程由当地教育考试院独立安排,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

二、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长不同

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各批次的时间跨度差异显著:

本科提前批:涉及军校、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通常最早启动且耗时最短。

本科批:普通本科批次因考生数量多、审核流程复杂,耗时较长。

高职(专科)批:通常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周期较短。

西北政法大学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法学高等教育“立格联盟”和西安高水平有特色高校“长安联盟”的成员单位。

学校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成建制调入,组建西安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建校以来,学校扎根西部,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优良传统,铸就了“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凝练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培养了18万余名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等18个教学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有入选各类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工程项目50余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陕西省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40余人。学校积极推行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制度,受到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部委的高度评价。

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12000余人。法学、英语、新闻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哲学、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市场营销、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编导、社会学、金融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获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侦查措施》课程为国家级“一流课程”,《刑法学》《国际私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21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课程”。学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承担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是国家级创新实验区。学校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首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另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设有计算机实验中心和语言实验中心2个基础实验中心。学校施行本科生导师制;注重第二课堂体系建设,构建有全年不断线、分层分类推进的高水平有特色第二课堂活动体系。

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2014年获批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承担国家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涉外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3900余人、博士研究生130余人。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18年学校获批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法学学科获批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四为”方针,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与中央政法机关、有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司法部门、律所、企业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人权研究中心为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为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建国家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与教育部合作共建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入选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首批退役军人事务研究基地,设有中国法学会“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中国—亚欧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中心——中南亚研究中心”,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学校设立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与陕西省文物局共建“中国法制史与文物法研究中心”,与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建“地方金融监管与法律研究基地”,获批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民宗委“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获批陕西省科协“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法治国家建设研究中心”。现有“社会政策与社会舆情评价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风险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军民融合法治保障与退役军人事务治理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等5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为陕西省教育系统2011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设有反恐怖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中心、民族宗教研究院、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文化与价值哲学研究院、人权研究中心、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企业合规研究院、数字法学研究院、地方金融监管与法律研究基地等研究机构,其中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入选首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反恐怖主义研究院、民族宗教研究院入选“一带一路”智库联盟。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法律科学》入选全国“三十佳”人文社科学报和全国百强报刊 。

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先后与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科学研究国际化,积极开展本硕博层次的留学生教育。学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是上合组织法律大学联盟创始高校、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高校,致力于构筑丝绸之路法学理论研究创新高地和法治文化交流传播的重要阵地。举办长安与罗马“一带一路”法律文化对话系列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公务员培训。学校积极搭建师生国际化发展平台,开展50余项国内外联合培养和短期留学项目,获批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实施教育部“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海外实习基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学校正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动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昂首阔步朝着建设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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