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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西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但入学时暂未确定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化学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以上项目只录取填报有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六条 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各项目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对于组织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九条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创新学校基础学科、工科和人文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自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云亭创新人才实验班培养计划”(涵盖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英语、地理科学、经济学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涵盖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承担了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语数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西部幼教精英培养计划”。
第三十条 我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实行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及其他语种考生可跟随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学习并作为公共外语学分,也可选择修读大学英语。
第三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根据《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类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学校承担甘肃省公费师范生计划400名,教育厅根据各市(州)教师需求,确定分专业招生数量,学校按照考生生源地,分市(州)招生。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校面向部分省(自治区)招收民族班,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2014年学校与敦煌市政府合作办学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办学地点:甘肃省敦煌市),学生入学后在敦煌市就读,修完规定课程、取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教育(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舞蹈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数字出版(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经济统计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地理信息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秘书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酒店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书法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运动训练(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音乐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动画(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绘画(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制药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环境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环境科学(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材料物理(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地理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技术(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阿拉伯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俄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朝鲜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新闻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教育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小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科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特殊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社会学(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哲学(本科) | 哲学 | 哲学类 |
高考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内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因省份、批次和院校而异。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院校招生网等渠道查询,提前批最早可在7月上旬得知结果,而专科批次可能延迟至8月中旬。以下从时间节点、查询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展开说明。
各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1. 本科提前批(7月上旬至中旬)
本科提前批包含军事、公安、艺术类等特殊类型院校,录取进度较快。
2. 本科批(7月中旬至下旬)
普通本科批录取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要20-25天。考生可在7月下旬通过省考试院官网查看结果。
3. 专科批次(7月下旬至8月中旬)
专科批次因报考人数较多,流程简化,部分省份可在5-7天内出结果,但偏远地区可能延迟至8月中旬。
【办学历史】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党的建设】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全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目前,学校党委下设33个二级党委,3个直属党支部,1个学生社区党工委;设基层党支部283个。其中教职工党支部101个,学生党支部157个,离退休党支部25个。共有中国共产党党员7701人,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1919人,学生党员5137人,离退休职工党员6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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