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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与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其他照顾政策
(1)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10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20分录取;
(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 加20分录取;
(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最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第十四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财富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金融类 |
广告艺术设计(专科) | 文化艺术 | 艺术设计类 |
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专科) | 旅游 | 旅游类 |
跨境电子商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电子商务类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科) | 财经商贸 | 工商管理类 |
文化创意与策划(专科) | 文化艺术 | 文化服务类 |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金融类 |
大数据与审计(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务会计类 |
统计与会计核算(专科) | 财经商贸 | 统计类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 | 土木建筑 | 房地产类 |
会计信息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务会计类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专科) | 电子信息 | 通信类 |
金融科技应用(专科) | 财经商贸 | 金融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 | 文化艺术 | 艺术设计类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科) | 财经商贸 | 电子商务类 |
移动应用开发(专科)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类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科)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类 |
应用英语(专科) | 教育与体育 | 语言类 |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科) | 公共管理与服务 | 公共事业类 |
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专科) | 旅游 | 旅游类 |
连锁经营与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工商管理类 |
电子商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电子商务类 |
市场营销(专科) | 财经商贸 | 工商管理类 |
国际商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经济贸易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 | 财经商贸 | 经济贸易类 |
大数据与会计(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务会计类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务会计类 |
证券实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金融类 |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政税务类 |
保险实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金融类 |
财税大数据应用(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政税务类 |
软件技术(专科)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类 |
大数据技术(专科)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类 |
现代物业管理(专科) | 土木建筑 | 房地产类 |
关务与外贸服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经济贸易类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科) | 农林牧渔 | 农业类 |
从高考成绩公布到最终录取结果出炉,通常需要15天至1个月不等,完整录取周期可能持续40天左右。具体时长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考生需结合本省招生办公布的时间表主动查询。
一、各省录取时间差异较大
不同省份的高考录取日程由当地教育考试院独立安排,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
二、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长不同
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各批次的时间跨度差异显著:
本科提前批:涉及军校、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通常最早启动且耗时最短。
本科批:普通本科批次因考生数量多、审核流程复杂,耗时较长。
高职(专科)批:通常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周期较短。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首批共同体成员,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首批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首批全区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宁夏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标杆校,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校牵头组建的宁夏现代服务职业教育集团获批国家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57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入列自治区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拥有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智慧教室98间,校内实训室40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36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个。图书馆藏书46.38万册。
目前在校生5739人,内设机构26个(其中行政处室11个,教辅部门4个,教学机构9个,群团组织2个),全校教职工344人,其中,专任教师267人,教授18人,副教授56人;博士8人(含在读),硕士199人;双师型教师144人。自治区名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名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室4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5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宁夏青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托举工程培养对象4人。职业院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专业(学科)带头人22人、骨干教师23人。
学校设财会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文化和旅游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9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及方向36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文化艺术、旅游、教育与体育、土木建筑、公共管理与服务等7个专业大类,形成大数据与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现代物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智慧旅游、文化艺术设计10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产教融合专业1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2个。学校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的考试招生制度。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 。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自治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节水型高校”“自治区平安校园”“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诚信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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