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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 取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检察事务(专科) | 公安与司法 | 法律实务类 |
社区矫正(专科) | 公安与司法 | 法律执行类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科) | 电子信息 | 计算机类 |
法律事务(专科) | 公安与司法 | 法律实务类 |
司法警务(专科) | 公安与司法 | 法律执行类 |
法律文秘(专科) | 公安与司法 | 法律实务类 |
旅游管理(专科) | 旅游 | 旅游类 |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 财经商贸 | 工商管理类 |
电子商务(专科) | 财经商贸 | 电子商务类 |
大数据与会计(专科) | 财经商贸 | 财务会计类 |
现代物业管理(专科) | 土木建筑 | 房地产类 |
大学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10-15天内可查询,不同批次、地区和院校的具体时间有所差异
1、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差异
录取批次决定查询周期。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如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各批次填报与录取时间不同。例如,强基计划录取结果可能在一周内公布,而本科普通批通常需10-15天。
2、省份和招生政策影响进度。不同省份的录取进度受考生数量、招录流程复杂度影响,例如人口大省的本科批结果可能晚于其他省份1-2天。2025年起全国多地实施新高考政策,合并录取批次后,部分省份的查询时间可能相对集中。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的业务领导。学院前身是 1988 年 2 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省检察学校,主要承担河南检察干警的培训任务。1994 年 4 月开展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检察专业中专生。2003 年 4 月,经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成为我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除专科教育外,我院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本科层次学生,目前本、专科在校学生 7000 余人。
学院原址郑州市英协路 1 号,新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园区,于 2006 年 9 月投入使用,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 260 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现有建筑面积 14 余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培训楼、办公楼、400 米标准化运动场、篮球网球场和学生公寓、餐厅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学院现设 28 个党政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与教辅机构,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 82%,博士 26%,教授、副教授 57 人 。
学院建立以来,在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发展方向 ;始终坚持遵循高职教育规律,不断加强内涵建设 ;始终坚持重视学生能力培养,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自觉为检察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学院先后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德育评估以及团建评估、招生就业评估、体育评估、艺术教育评估等,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特色职业院校”、“河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2023 年 5 月,由我院牵头组建的“河南省公安与司法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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