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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天津农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政策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同一批次的投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考生。若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按照第十条执行。江苏、内蒙古考生按照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参加本科录取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指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符合身体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天津农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我校对口语没有特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以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准。我校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菌物科学与工程(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水生动物医学(本科) | 农学 | 水产类 |
机器人工程(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生物制药(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功能材料(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酒店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物联网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水族科学与技术(本科) | 农学 | 水产类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本科) | 农学 | 水产类 |
水产养殖学(本科) | 农学 | 水产类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农业工程类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动物科学(本科) | 农学 | 动物生产类 |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园林(本科) | 农学 | 林学类 |
园艺(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动物药学(本科) | 农学 | 动物医学类 |
动物医学(本科) | 农学 | 动物医学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测控技术与仪器(本科) | 工学 | 仪器类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水利水电工程(本科) | 工学 | 水利类 |
农林经济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林学(本科) | 农学 | 林学类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种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植物保护(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农学(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环境科学(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生物技术(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应用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高考报考后,录取结果通常在填报志愿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根据历年的情况,具体时间如下:
1. 提前批次:预计在7月上旬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提前批次是高考志愿中最早进行的一批,因此录取结果也会相对较早出来。
2. 本科批:预计在填报志愿后25天左右可以查到录取结果。本科批通常在提前批次之后进行。
3. 专科批次:专科批次的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填报后的5-7天或10天左右公布,具体取决于所在省份的录取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之间公布时间有差异,具体还是以当地招生办出的公告为准。此外,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可能会利用家长和考生对录取信息不了解的空子,因此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泄露给别人,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是一所以服务“三农”、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基本办学定位的市属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并入该校。200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首批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70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网络中心、体育场馆等设施。现有在校生1.5万人。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发展战略。现有15个学院(部),7个学科门类,49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有10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级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级特色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门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27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获批19个三部委支持建设科技小院及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近两届,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天津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
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课程体系,逐步形成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较为合理的专业生态群;在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植根津沽大地办学,坚持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天农毕业生朴实无华、踏实肯干、吃苦耐劳的品格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下得去、上手快、用得上、留得住”成为用人单位对天农学子的共识。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农业科技人才、教育专家、优秀管理专家和领导干部。2021年入选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认定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23年,农业农村部对全国42个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2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我校排名第4。我校乡村振兴培训学院荣获“天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3人次入选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57人次入选天津市杰出人才等省部级人才项目。拥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1人,天津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32人,首席岗位科学家3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天津市优秀教师8人,天津市教学名师15人。拥有天津市教学团队16个,农业农村部创新团队1个,天津市创新型团队4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1个,天津市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2个。
学校注重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建成农业农村部智慧养殖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天津市主要农作物智能育种重点实验室、天津市水产生态及养殖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动物繁育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等40个跨学科、跨地域、多层次的省部级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认定为天津市农村现代化研究中心、天津市级科普基地、天津市级引智基地和引智工作示范单位、天津市高校智库。此外,还建有产学研联合体22个,与11家企业联合共建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近五年,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1500余项,其中,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442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4项。《天津农学院学报》作为公开出版物,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农业期刊和天津市一级期刊,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列为农业类重要刊源。2019年,学校作为科技特派员组织实施单位受到科技部通报表扬。
学校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1个党支部获评“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2个党支部入选天津市“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1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入选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3位“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入选天津市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强国行”专项行动团队。学校获得“2018-2020年度天津市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入选“2021-2023年度创建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名单”,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坚持以文育人、以文化人,推动形成学校“思源·奋进”文化、学院“思源奋进·一院一景”文化建设格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年举办校园文化节、粮食安全主题教育等特色活动,倾力打造天农名家讲堂和“思源”志愿服务等品牌活动项目。
学校积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开放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美国、哥伦比亚、泰国、保加利亚、乌兹别克斯坦、马尔代夫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交流协作关系。与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农业大学共建保加利亚鲁班工坊;在泰国与塔亚武里皇家理工大学、在乌兹别克斯坦与四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分别建立“神农学院”。2024年,学校加入“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作为理事单位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现代农业科教创新联盟,与俄罗斯奥姆斯克国立农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签订合作教育项目协议。
展望未来,天津农学院将继续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团结向上、自强不息”的天农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内涵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着力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全面开启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高水平农业大学的新征程。(统计数据资料截止到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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