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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中华女子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凡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区、市)录取办法,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 本年度北京市招收的学前教育专业,为《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的行动计划(2018-2022)》专项计划,参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 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的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考生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19 年 6 月 16、17 日,同时学校承认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的面试成绩。所招收的学生可享受北京市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普通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以省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和浙江省按其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考科目以所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应用心理学专业跨学科门类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第廿一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廿二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 1%的比例规定确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廿三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 20 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廿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家庭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养老服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数字媒体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女性学(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从高考成绩公布到最终录取结果出炉,通常需要15天至1个月不等,完整录取周期可能持续40天左右。具体时长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考生需结合本省招生办公布的时间表主动查询。
一、各省录取时间差异较大
不同省份的高考录取日程由当地教育考试院独立安排,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
二、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长不同
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各批次的时间跨度差异显著:
本科提前批:涉及军校、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通常最早启动且耗时最短。
本科批:普通本科批次因考生数量多、审核流程复杂,耗时较长。
高职(专科)批:通常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周期较短。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2021年,学校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4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在学校设立“全球妇女发展合作交流培训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工476人、全日制在校生4291人[1]。设有妇女发展学院、法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管理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院部。设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本科现有招生专业18个,涵盖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学前教育、法学、女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社会工作、汉语国际教育、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为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始终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同行、与世界妇女进步事业发展同向。2021年,全国妇联党组批准《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改革方案》,明确了“1个阵地、1个窗口、1个摇篮、1个基地”的改革目标,即把学校建设成为妇联干部和妇女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中国妇女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培养服务社会、服务妇女事业、服务家庭工作和妇联工作的人才摇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家庭建设研究与创新的基地。
自2019年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开始承担妇联干部调训任务和面向社会开展的妇女干部培训工作。截至目前,举办各级妇联、妇女干部培训班100余期,累计培训学员近2万余人。培训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注重向民族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倾斜,学员来自省(区、市)级、地市级、县级、乡镇、村社区等不同层级。
作为国家妇女交流交往的重要窗口,纳米比亚总统夫人、津巴布韦总统夫人、加蓬总统夫人、布隆迪总统夫人、肯尼亚总统夫人等先后来校访问。为落实习近平主席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重要讲话精神,学校自2016年起开始承办商务部发展中国家妇女人才短期培训项目和硕士学历学位项目,共培养培训了100个国家近1300名发展中国家女官员。2019年,***教授亲切会见学院全体在校学员,此项目还被写入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学校还是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实施单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媒介与女性”联合教席单位、中外女校校长论坛发起单位、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中国女子高等院校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具体家国情怀、男女平等意识、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四自”特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人才。拥有一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学校着力打造国家级妇女研究智库,设有家庭建设研究院、全国第一个设立的女性学专业、前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妇女部署执行主任任荣誉教授的全球女性发展研究院、全国唯一的中国女性图书馆。学校教师深度参与妇女儿童家庭相关法律、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妇女/性别研究形成优势和特色。承担了《民法典》《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反家庭暴力法》等政策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发布妇女教育、妇女发展蓝皮书等形式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妇女工作提供智力服务。
着眼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秉承“崇德、至爱、博学、尚美”的校训精神,深化综合改革,厚植办学特色,奋力谱写建设一流女子大学和国家级干部培训学院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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