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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闽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别规定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对于按院校志愿投档的,学校将同一批次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按专业志愿投档的,学校将同一批次、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采用文理分科的批次,文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对于不分文理科的批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或大类(以下简称专业)。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根据未完成计划数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排序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面向浙江省录取规则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执行,其他对录取规则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对我校面向该地区的录取原则进行修改的,将及时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mnnu.edu.cn/。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一)学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预录取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提交福建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二)学校面向福建省的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师范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各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
1.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3.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含位次的平行省内特征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三)学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公共艺术专业考生按福建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排序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除福建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份该科类本科控制线。
福建省体育类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福建省体育类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其他省份若无特殊规定,原则上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足球运动(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食品营养与健康(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数据计算及应用(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数字经济(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人工智能(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数字出版(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公共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经济统计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经济与金融(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电气类 |
商务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美术学(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风景园林(本科) | 工学 | 建筑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园林(本科) | 农学 | 林学类 |
园艺(本科) | 农学 | 植物生产类 |
网络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环境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历史学(本科)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国际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地理科学(本科) | 理学 | 地理科学类 |
生物科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应用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物理学(本科) | 理学 | 物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汉语言文学(本科)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广告学(本科) | 文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体育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小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科学教育(本科) | 教育学 | 教育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 | 法学 | 政治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高考报考后,录取结果通常在填报志愿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布。根据历年的情况,具体时间如下:
1. 提前批次:预计在7月上旬就可以查询到录取结果。提前批次是高考志愿中最早进行的一批,因此录取结果也会相对较早出来。
2. 本科批:预计在填报志愿后25天左右可以查到录取结果。本科批通常在提前批次之后进行。
3. 专科批次:专科批次的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填报后的5-7天或10天左右公布,具体取决于所在省份的录取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之间公布时间有差异,具体还是以当地招生办出的公告为准。此外,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可能会利用家长和考生对录取信息不了解的空子,因此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泄露给别人,所有考生均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完成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1849人。专任教师138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73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1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人次;海军高新人才工程、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70人次。
学校现有1个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19个硕士点,2个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2018年以来,学校共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1门,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获国家级和省级新文科、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8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35项,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16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品课项目23项。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科研反哺教学,不断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先后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现有中南半岛研究中心、闽南文化研究中心、两岸一家亲研究院、教育督导智库等一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智库和科技创新团队,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欧美、澳新、日韩、东南亚各国和台港澳地区的80余所高校建立关系,开展稳定的友好合作。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至今已招收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等40多个国家的近300名留学生来校修读汉语非学历课程和本、硕、博学历专业。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落地,是“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的中方成员单位,与英国萨塞克斯大学、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联合举办双学位项目,与全球50余所高校开展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课程、硕士预科等项目,为本校和国内学生提供赴海外留学新渠道。
学校充分发挥对台地域优势,积极推进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先后编辑出版《台湾通史》(6卷本)、《闽南涉台族谱汇编》(100册)、《台湾族谱汇编》(80册)等一批涉台研究著作,7项研究成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与全国台联共建圆山学院,建立全国台联系统干部暨优秀台胞教育培训基地。获批“对台单招”试点高校,具备联合招收港澳台侨本、硕、博学生资格和免试招收台湾地区学测生、统测生、“分科测验”学生资格,与台湾地区30余所高校保持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合作。2011年至今连续举办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选送1500多名大陆学生赴台交流学习 。
学校秉承“博学 明理 砺志 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多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先后到学校视察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内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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