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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福建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委会各项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原则,负责做好未录取考生解释工作及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志愿。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生物工程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以上专业。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第十六条 在福建省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十八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对政策允许的加分、减分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投档,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录取。
第五章 专业调配原则
第二十条 对于学校进档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其他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对于各省的投档要求,由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级差方式进行专业调配。一二专业级差3分,二三专业级差1分,三四专业级差1分,后不设专业级差。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至计划未完成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以语文、英语、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成绩排序。
实施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省份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各省确定的规则进行。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网站公布的为准。
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进档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普通类考试理工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级及以上等级。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调配时按照辅助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照等级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超出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的考生,可往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所报志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医疗保险(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智能医学工程(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助产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类 |
医学检验技术(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眼视光学(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卫生检验与检疫(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医学影像技术(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生物制药(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临床药学(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药物制剂(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药学(本科) | 医学 | 药学类 |
护理学(本科) | 医学 | 护理学类 |
口腔医学(本科) | 医学 | 口腔医学类 |
放射医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康复治疗学(本科) | 医学 | 医学技术类 |
麻醉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医学影像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本科) | 医学 | 临床医学类 |
预防医学(本科) | 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基础医学(本科) | 医学 | 基础医学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生物信息学(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运动康复(本科)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社会工作(本科) | 法学 | 社会学类 |
高考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半个月到一个月内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因省份、批次和院校而异。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院校招生网等渠道查询,提前批最早可在7月上旬得知结果,而专科批次可能延迟至8月中旬。以下从时间节点、查询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展开说明。
各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
1. 本科提前批(7月上旬至中旬)
本科提前批包含军事、公安、艺术类等特殊类型院校,录取进度较快。
2. 本科批(7月中旬至下旬)
普通本科批录取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要20-25天。考生可在7月下旬通过省考试院官网查看结果。
3. 专科批次(7月下旬至8月中旬)
专科批次因报考人数较多,流程简化,部分省份可在5-7天内出结果,但偏远地区可能延迟至8月中旬。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80多年来,学校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训,砥砺“改善国民卫生的先锋,东南医药界的柱石”的初心,形成了“以人为本、求是至臻”的办学理念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孕育了“崇真向善、精诚致远”的校风、“厚德敬业”的教风和“博学笃行”的学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现有旗山、乌山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设有23个学院(部),30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5070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8000多人。与海内外120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含临床教师)165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56.81%,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70.14%。拥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3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86人次,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9个。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2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等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3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省级教学成果奖、特色专业及本科教学工程近200个。学校培养的学生以理论功底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著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生历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均名列全国前茅。2016年以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比赛荣获全国总决赛特等奖1项、华东赛区特等奖1项,连续七年荣获华东赛区一等奖,并在全国比赛中屡获一、二、三等奖。MBBS项目留学生参加全国来华留学生临床思维和技能竞赛等屡创佳绩。我校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卫生战线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和科研平台。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免疫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一流学科6个,拥有肿瘤免疫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5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血液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耳鼻咽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等5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000多项,多项成果发表在Nature子刊、The Lancet、JAMA子刊及PNAS等国际顶级期刊。获中华医学科技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福建医学科技奖等213项 。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等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7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临床教学医院27所,非直属附属疾控中心2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92个。附属医院中拥有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72个。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高水平医院,均连续多年进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
当前,福建医科大学正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坚定不移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医科大学,努力为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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